鲁山县森林公安局开展爱鸟护鸟行动
发布时间: 2018-07-27 12:54
近日,鲁山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根据举报在县城某处花鸟市场查获布谷鸟1只,斑鸠3只,均属国家保护的“三有”动物。据了解,这4只鸟系当事人几个月前在家中房顶鸽子窝内发现的幼鸟,养大后准备出售,刚到市场还没遇到买家就被森林公安民警查获。因其违法情节显著轻微,未对野生动物造成严重后果,民警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不得再进行野生动物交易等违法行为。该局民警对上述4只鸟依法予以收缴,并将其集中放生。下一步,鲁山县森林公安局将加强对花鸟市场的日常巡查,对发现违法进行野生动物交易的行为及时查处,并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爱鸟护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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