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取消蓝色预警 细化减排措施
发布时间: 2018-11-23 13:26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公布新修订的《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1月22日,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对修订内容进行了解读。本次修订将原有重污染天气预警四级标准调整为三级,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减排比例,细化机动车减排措施、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增加了区域联动等内容。
调整预警分级标准。将原有重污染天气预警四级标准调整为三级,取消蓝色预警,改为“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当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200持续1天时,随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发布。调整后重污染天气预警共分为黄色、橙色、红色三级预警。
明确预警启动、解除、调整条件。当预测到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条件时,各城市人民政府应提前24小时以上发布预警信息。空气质量改善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标准以下,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可以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并提前发布信息。当监测空气质量已经达到严重污染,且预测未来24小时内不会有明显改善时,应根据实际污染情况尽早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
明确区域应急联动。当达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区域应急联动启动条件时,相关城市要按照相关预警提示信息,及时加强研判并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③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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