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自动化操作 计划自动备案 平顶山市优化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流程
发布时间: 2019-01-08 11:09
记者昨天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了解到,本月1日起,我市开始实行优化后的政府采购管理流程,进一步转变政府采购监管职能,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依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据了解,在优化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流程之前,采购人在网上申报采购项目时需要财政部门各相关业务科室对资金进行逐一审批,并由采购部门逐项点击确认。全面优化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流程后,政府采购实行网上全自动化操作,实施计划自动备案。采购人可根据政府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全年实施计划,年初由同级财政局有关科室进行审核、确认。采购人依据全年实施计划通过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报送政府采购日常实施计划,并依法确定政府采购方式,系统自行产生政府采购编号,完成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采购单位即可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的日常政府采购活动不再由财政局有关科室进行资金审核审批。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将政府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各种采购方式的法定适用条件等嵌入流程管理,实行系统自动核对。
市采购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采购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功能,同时实现合同公告和合同备案,采购人不再重复录入合同备案信息。采购合同实行自动公告和备案,财政部门不再审核。
据介绍,我市今年推行的全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流程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采购人与采购活动零距离、供应商低成本、采购监管全透明,进一步体现高效采购的服务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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