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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房贷 认房又认贷

发布时间: 2019-05-16 09:52

      山西晚报微信公众号“戎姐看房”粉丝问:“第一套房子贷款已经还清了,买第二套房是否还需要执行二套房贷款利率?”

  山西晚报记者获悉,太原目前商贷和公积金贷款在首套房和二套房的贷款方式上都有区别。根据太原市政府2018年5月出台的限购政策规定:购买首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执行;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同上。

  认房又认贷就是以前有过一次房贷或买过一次房,再次买房就算二套。因此,太原房贷执行的是认房又认贷,不是认贷不认房。

  认房又认贷有3种情形,对于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果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系统当中,包括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系统当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或者以上住房的,再贷款购买的住房一定是第二套或者以上住房;借款人已经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或者以上的住房,又申请贷款来买住房,也认定是第二套及以上住房;还有一种情形是,银行通过查询征信记录、居访等访问形式的调查,确信借款人的家庭已经有了一套或者以上住房的,再贷款也按照第二套或者以上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