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平顶山信息网-免费生活信息发布平台!广告业务QQ623453788



平顶山信息网 宝丰酒 平顶山新闻频道 平顶山论坛 平顶山新闻 平顶山黄页 平顶山人才
平职学院 平顶山市鲁山县 鲁山一高 汝州在线 平顶山招聘 宝丰在线 平顶山银行
平顶山人才网 平顶山学院 飞腾体育 郏县吧 鲁山吧 平顶山百姓网 平顶山旅游
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国内 -> 符合条件的因工作感染新冠肺炎殉职人员应评定为烈士

符合条件的因工作感染新冠肺炎殉职人员应评定为烈士

发布时间: 2020-02-18 14:25

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妥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牺牲人员烈士褒扬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妥善做好因疫情防控牺牲人员烈士褒扬工作,符合烈士评定(批准)条件的人员,应评定(批准)为烈士。

  通知指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承担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以及执行转运新冠肺炎患者任务等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因履行防控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以身殉职,或者其他牺牲人员,符合烈士评定(批准)条件的,应评定(批准)为烈士。

  根据通知要求,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地方人员根据《烈士褒扬条例》规定评定,各地统一组织赴湖北的医疗救援人员牺牲的,由派出人员单位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评定;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军队人员和军队聘用的社会人员,由军队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批准。

  同时,有关部门要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保持密切沟通,一对一全流程指导做好申报工作;要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及时进行评定(批准);要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既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又最大限度降低人员聚集感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