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向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启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尹士谦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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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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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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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表重大项目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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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变动的原因是经营回款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变动的原因是预付材料及设备款暂未结算所致。
应收利息变动的原因是定期存款到期收回所致。
其他应收款变动的原因是收购一矿洗煤厂应收款项暂未收回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变动的原因是待抵扣进项税增加所致。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动的原因是收购天通公司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变动的原因是转让平襄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及新增融资租赁业务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变动的原因是偿还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长期应付款变动的原因是融资租赁业务增加所致。
专项储备变动的原因是计提未使用所致。
3.1.2利润表重大项目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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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变动的原因是由于煤炭需求增加,商品煤售价和销量上升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的原因是煤炭市场回暖后,生产投入和职工薪酬上升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的原因是应付职工薪酬上升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的原因是生产用修理费列支制造费用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的原因是票据贴现利息及支付融资利息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的原因是出售三矿、七矿、天力等公司,处置款收回,导致往来款下降,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营业外收入变动的原因是上年转让朝川矿二井、三井资产负债形成的收入所致。
利润总额变动的原因是一是受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煤炭行业去产能等政策影响,上半年煤炭售价同比上升较多;二是公司优化产品结构,实施精煤战略,公司盈利能力明显提升。
所得税费用变动的原因是由于利润总额同比增加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变动的原因是销售收入同比增加,导致计提的资源税、附加税增加所致
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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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是由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是由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是由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6]1461号),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是本次债券的第二期发行,基础发行规模为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5亿元。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17年7月20日结束。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
3.2.2公司下属分公司天宏选煤厂改制为全资子公司进展情况
为促进洗煤厂公司化改革,增强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实现企业管控由成本中心向以利润为中心转变,控制经营风险、调整产品结构,开展差异化经营,提高经济效益。2017年8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天宏选煤厂改制为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将下属分公司天宏选煤厂改制为全资子公司。改制方案为:公司以货币资金500万元设立天宏选煤公司。天宏选煤公司成立后,以划转的方式将天宏选煤厂的整体资产、负债及其相关联的人员投至新公司。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天宏选煤厂改制为子公司的公告》。
2017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公司下属分公司天宏选煤厂整体资产及负债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17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将分公司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天宏选煤厂整体资产负债划转至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宏选煤有限公司。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公司下属分公司天宏选煤厂整体资产及负债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截止目前,天宏选煤厂已完成改制。改制后的工商登记名称为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宏选煤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400MA449YDH1A。
3.2.3注册发行20亿元短期融资券
为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公司拟聘请中国光大银行(4.070, 0.01, 0.25%)股份有限公司为主承销商,申请注册发行20亿元短期融资券。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册发行20亿元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3.2.4关于投资设立平煤-兴业债转股基金的进展情况
为更好的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响应国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公司中长期发展韧性,2017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平煤-兴业债转股基金的议案》。截止目前,公司与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等发起设立了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兴英平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工商登记注册名称),9月5日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备案编号为SW7360。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平煤-兴业债转股基金的进展公告》。截止目前,该基金已到位资金12.5亿元,其中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出资10亿元,平煤股份出资2.5亿元。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向阳
日期 2017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