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叶县2017年脱贫攻坚百日会战国开行贷款道路照明项目公示公告
依据平顶山市财政局、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平顶山市监察局、平顶山市审计局《关于加快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的意见》(平财办〔2017〕103号)、叶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百日攻坚期间财政扶贫资金安排使用的意见》(叶脱贫〔2017〕58号)、《关于进一步明确百日攻坚期间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有关事宜的通知》(叶脱贫〔2017〕66号)等文件要求,按时完成脱贫攻坚百日会战的艰巨任务,现将叶县 2017 年脱贫攻坚百日会战道路照明项目公示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叶县 2017 年脱贫攻坚百日会战国开行贷款道路照明项目
二、建设项目简要说明:
2.1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平顶山市叶县境内;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5建设性质:新建;
2.6标段划分:本次建设项目共分4个标段,情况如下:
2.6.1叶县 2017 年脱贫攻坚百日会战国开行贷款道路照明项目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叶县保安镇、廉村镇、龙泉乡等3个乡镇的14个村道路照明路灯安装;
第二标段:叶县辛店镇、夏李乡等2个乡镇的9个村道路照明路灯安装;
第三标段:叶县叶邑镇、仙台镇、水寨乡、邓李乡等4个乡镇的10个村道路照明路灯安装;
第四标段:叶县田庄乡、常村镇等2个乡镇的9个村道路照明路灯安装;
2.7投报范围:本次项目发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三、投报企业资格要求
1、报名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③拟投报项目经理须持有相应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应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代理人共同亲笔签署的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④2014-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
⑤投报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⑥上述各标段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投报企业书面承诺,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⑦投报人需提供资料真实性承诺书,承诺书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报人公章。承诺书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我单位在报名、投报期间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有效的,业主有权在任何时间核实其真实性。如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报名无效或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及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⑧对报名企业统一查询行贿犯罪档案;
⑨报名企业可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报,但只能选择一个标段中标;
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报。
以上报名资料提供原件查验,并提供2套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备案(复印件需按报名要求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报名时需项目经理携带相关证件到场,如报名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将被拒绝报名,未按本报名须知报名的,一概不予受理。
2、本次投报企业实行资格后审。
四、报名地点及时间
1、报名地点:叶县迎宾馆北楼212房间。
2、报名时间:3日历天。 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11月18日的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五、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叶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5-8052958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