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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鲁山县:贫困人口门诊药费报50%

发布时间: 2017-11-16 21:22

“没想到我在门诊看病花的钱也能报销了,政府真为我们贫困户着想。”11月8日,鲁山县瓦屋乡上竹园村贫困户吴国庆说。

  吴国庆患有慢性萎缩性胃炎,因家庭困难,在医院门诊看病买药对他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得益于11月6日起该县实施的“门诊药费报一半”健康扶贫兜底新举措,他这次看病报销了56元药费。

  该县有贫困户23185户,贫困人口65432人,其中因病致贫13964户37887人,占总贫困人口的58%。针对全县贫困人口住院可以补偿、慢性病可以补偿而门诊药费无法补偿的现实,该县卫计委出台了健康扶贫兜底新举措,在各乡(镇)一级医疗机构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看病用药实施补偿机制。凡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及经有关部门核准的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站产生的门诊费用,在个人家庭账户基金用完之后,门诊药费只需支付全额的50%。(记者丁需学通讯员常洪涛王灿)